宋朝吏部尚书邵亢(邵安简)史料分析
---- 勘误浙江鄞东梅江宗谱皇帝圣旨----
宋乾道三年孟秋之月即1167年秋,是时为宋孝宗在位期间,浙江宁波鄞东梅江邵氏修谱,记述了‘赞邵普公’书:“公(邵)普,字大仁,曾祖父(邵)安简公,居姑苏,官吏部尚书,祖父(邵)原玘公为山东福山县县令,终於署遂居於福山,父(邵)仲贤未仕,叔父(邵)仲德,知明州持节诸军事,卒於署家於郡治之西北隅结墳藩石是也,公为会稽承事,深欲戮力扶宋,及闻遗使臣金,即解组公庭,隐居于鄞东梅江南里。略叙其事,以为赞云志,有立功事,专报国,帷忠帷孝其人如玉”。文中指明‘鄞东梅江邵氏迁祖是宋朝邵普,简安仕宋‘吏部尚书’,是邵普曾祖父,其祖父邵原玘,任山东福山县令,父亲邵仲贤无仕。查《宋史·列传》:邵亢(一○一四~一○七五),字兴宗,润州丹阳(今属江苏)人。召试秘阁,授颍州团练推官,历开封府刘官、三司度支判官。英宗治平二年(一○六五),为颍王府翊善,加直史馆,擢同修起居注,以知制诰知谏院。神宗熙宁初迁龙图阁直学士、知开封府,未几拜枢密副使。年馀出知越州,历郑、郓、毫三州。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卒,年六十一。谥安简。事见王珪《华阳集》卷五九《安简邵公墓志铭》,《宋史》卷三一七有传。由此得出,邵安简就是邵亢,邵亢是正名,邵安简为谥名。
在“浙江鄞东梅江邵氏宗谱”中有三道皇帝圣旨:“邵元授吏部尚书制,署 宋平治四年三月七日”(1067年)和“邵雍授将作监主簿制 署宋嘉祜四年十一月十一日”(1059年)、邵雍赠朝奉大夫制 署宋绍兴二年八月二十七日”这三道圣旨说明邵雍与邵元是浙江鄞东梅江邵氏的祖先。这么,邵雍与邵元是什么关系?是亲兄弟?还是堂兄弟?既然邵安简是邵亢,那么邵元又是何人呢?
本人列举与‘宋史 · 邵亢’、‘梅江邵氏宗谱’相关史资:
据《邵氏闻见录》记述:
邵雍出生1011年,其弟邵睦生由杨母所生,生于1038年。
治平元年甲辰(公元1064年)正月朔日,父古逝世,享年七十九岁,遗嘱“慎勿为浮屠事以荐吾死,惟择髙垲地藏焉”。三月,雍请同里人陈绎为墓志。雍与程颢同卜葬地,不尽用葬书,亦不拘阴阳之说,用五音之法择地,以昭穆序葬。十月初三日,葬父古于伊川神阴原西南。邵古临终前邵伯温有一段记述“除夜,康节先公以下侍立左右,伯温方七岁,大父钟爱之,亦立其旁。大父曰:“吾及新年往矣。”康节先公以下皆掩泣,大父止之曰:“吾儿以布衣名动朝廷,子孙皆力学孝谨,吾瞑目无憾,何用哭?”是时邵睦生待于身旁。
“宋神宗熙宁元年戊申(公元1068年),邵雍同父异母弟睦年三十二,四月八日忽殯东篱下。雍伤痛作《伤二弟无疾而化》、《听杜鹃思亡弟》、《书亡弟殯所》、《南园晚步思亡弟》诗。富弼再摄宰相事”。邵伯温记述:康节先公哭之恸,既卒,理其故书,得叔父所作《重九诗》云:“衣如当日白,花似昔年黄。拟问东篱事,东篱事杳茫。”及死,殯后圃东蓠下。
如果:邵元为邵睦生,那么邵元的出生年月应为1038年。
邵元为邵亢,那么邵元的生年月为1014年。
邵亢与邵雍相差3岁,邵睦生与邵雍相差27岁,由此可以断定邵元不是邵睦生,可能误把邵亢误认为邵元了。为使此判断再引入史资:
1、治平三年(辽咸雍二年。丙午,一零六六年)二月,乙巳,颍王府翊善邵亢奏:“皇子颍王,天质早茂,姻媾及期。方陛下即位之初臣伏见国朝亲王聘纳,虽《开宝通礼》具有旧仪,而因循未尝施行。欲乞下太常礼院博采旧典,修撰颍王聘纳仪范,其故事非礼者悉罢之。”诏礼院详定。
2、、康节先生少时游京师,与国子监直讲邵必不疑初叙宗盟,不疑年长,康节先生以兄拜之。盖不疑自河朔迁丹阳,康节先公上世亦河朔人故也。至康节自卫人洛,不疑为京西提刑。嘉佑中,河南府荐康节先公以遗逸,不疑自作荐章,其词有“厚德足以镇薄俗,清风可以遗来世”。相推重如此。熙宁初,不疑以龙图阁学士知成都府,过洛,谓康节先公曰:“某陛辞日,再荐先生矣。”康节先公追送洛北别去。不疑中途寄康节先生诗云:“我乘孤传经崤渑,君拥群书卧洛城。富贵人间亦何有,闲忙趣味甚分明。”不疑次金牛驿暴卒,丧归,康节先公哭之恸。女嫁杨国宝应之。应之亦康节先公门生,康节先公视之犹子也。开禧、元丰中为河南府推官,康节已捐馆,伯温复以兄拜之。宣和己丑,伯温赴果州,道出阆洲,有知阆中县邵充美孺者相迎,自称同姓侄云。伯温以宗族源流为问,美孺曰:“充之上世自润州人蜀,龙图公先人叔父行也。”伯温曰:“康节先公以兄事龙图公,伯温不敢忘。”自此与美孺之中外皆论亲。癸巳,伯温奉使西州,美孺居郫,尝至其家拜刑部公庙。美孺天资和易,与人言如恐伤之。至临吏政,是非毅然不可夺,君子人也。丹阳、河南、成都之邵,其次第如此。嗟失,世不讲宗盟久矣,具载之以示三家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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