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任何婚姻均或多或少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这是马克思说过的话。但是,婚姻毕竟同自己要先择的人生道路、事业和奋斗目标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你是一个坚强的革命青年,那么,即使家庭和爱人的阻挠也阻挡不了你前进的步伐;如果你是一个不革命的青年,那么,即使入赘到了真正的工人阶级的家庭,也不见得立马就改变了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因此,一个青年的革命与否,同他的婚姻家庭没有必然的联系。
其三,这个注释侵犯了个人的基本人权。婚姻家庭的内容纯属个人的私事,任何人也无权说三道四。邵洵美做了富人家的女婿,这是他个人的私事,是他的自由,谁也管不着,包括鲁迅先生在内。况且,我们的无产阶级革命从来也没有规定过革命青年不得与富豪人家的女子结亲通婚。邵洵美的婚姻没有妨碍别人的幸福,是合法的。因此,我们无权干涉他的自由,也无权对他的婚姻指手画脚。如果为了革命就可以任意批评指责和讽刺议论别人的婚姻或家庭生活,不仅属于不道德行为,而且还践踏了作为公民的基本人权。我们认为,婚姻历来就是个人的私事,完全应该由当事人自主,是否门当户对不需要别人去说三道四。难道无产阶级的革命青年只有在本阶级内部通婚才算合理合法,才算进步革命吗?荒唐!任何鄙视和干涉他人婚姻的行为,都是对他人公民权利的侵犯,是违背法律的,也是违背革命的最终目标的。
其四,这个注释政治色彩太浓。它一方面似乎是在有意拔高鲁迅先生的阶级觉悟,另一方面也似乎是在故意贬低邵洵美的人格品德。其实,它的效果恰恰相反。这样尖酸刻薄地讽刺别人的婚姻,恰恰显示了鲁迅先生胸襟狭窄不够宽容的缺点,这本身就有损于鲁迅先生的光辉形象和人格魅力。
其五,这个注释不尊重人。我们知道,要别人尊重自己,先要自己尊重别人,老是对别人的行为说三道四指手画脚的,首先就是不尊重人的表现,给人以自高自大盛气凌人的霸道作风。似乎有君临天下唯我独尊的味道。讽刺与挖苦,只能使人敬而远之。你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别人也不会把你放在眼里。再说,这种霸道作风拒人于千里之外,本身就不利于革命的大团结,于人于己于革命均无益处。
因此,笔者认为,这样的注释应该删除,旧事不必重提,闲事不必多管。宽容为怀,成人之美是我们的传统美德。为了团结绝大多数人一道革命,一道奔四化,不要在枝节问题上纠缠了。否则,不仅会给我们现在的青年人留下一种不合时宜的婚恋观念,而且还会给现在的青年人留下“鲁迅先生心胸狭隘,缺乏宽容”的错误印象。
(发表于2004.1.〈〈博览群书〉〉第一期)
浙江省桐乡市 顾银乔
E-mail:guyinqiao@yahoo.com.cn
.2003.9.21.
感谢顾银乔提供文章给邵氏家园,参与评论请到邵家人社区:/bbs/dispbbs.asp?boardID=4&ID=4744&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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